一纲是: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是:(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二)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四)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