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面军的入川纲领》。这个纲领分为两
部分,第一部分是红军所到之处要立即实行的,共有下列三点:第一废除苛捐杂税,即红军
所到处,不再收原有的苛捐杂税,也不准任何人征收。第二减租减息,地租以百分之四十为
标准,年息不得超多百分之三十。第三保障人民安全,红四方面军绝不任意捕人,也禁止任
何人捕人杀人,废除笞刑及一切体刑,人民非犯法不能拘押。以上三点,我们名之为入川的
“约法三章”,是最低限度的政治纲领,要立即不折不扣的实行。
纲领的第二部分是号召四川人民与我们共同实行的,名为《入川十大纲领》。这个纲领的
最大特点,是要求全川父老人民和红四方面军一起共同组织一个四川全省人民政府(其中没
有只字提到苏维埃政府)。其次,是属于一般政策方面的,如分配土地,职工利益,男女平等,
统一税则,提倡文化教育,反对帝国主义和日本侵略,打倒蒋介石等等,这些都是中共的一
贯主张。再次是关于四川特有情形的,如废除防区制度,各军互不侵犯,和禁绝鸦片等。
中央的复电到了。
内容是:不能以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代替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的土地
革命政策,更不能有建立人民政府的幻想,并进而指斥我们,这样做会助长向西逃跑的失败
情绪,形成对苏维埃极为有害的取消主义。中央要求我们立即扯起苏维埃的旗帜,实行分配
土地。至于废除苛捐杂税、反对防区制度和禁烟等,只能当作附属的条款。最后并严重警告,
如果我们能改正这个错误政策,中央仍信任张国焘同志为中央全权代表,在没有建立中央分
局以前,代表中央指导党政军三方面工作。否则,中央将考虑撤换领导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