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兵力优势。第五次战役作为志愿军投入兵力最多的一场战役,在战争开始前,志愿军第3兵团(包含第12军,第15军,第60军),第19兵团(包含第63军,第64军,第65军),志愿军第47军,以及一大批新组建的特种部队(比如高炮师,地面炮兵师等部队)等就接连开始入朝,以支援第五次战役的作战行动。
使得中朝双方的兵力能够得到极大的补充,其总兵力甚至已经达到了130万人,这其中志愿军的兵力就达95万人。而在这95万人中,作战部队就有多达15个军攻击77万人的兵力,后勤支援部队则占据18万人。
但是,反观联合国军方面,其地面作战部队总兵力也才34万人,所以在兵力人数上,中朝军队已经占据优势。
第二,武器优势。在第五次战役开打前,第一批来自苏联支援的陆军37个师的装备就已经到达,并正式换装志愿军部队,将志愿军所装备的各类型火炮直接增加到了6000余门,诸如榴弹炮,反坦克炮等大中口径火炮则有1000余门。
其中,甚至还有大名鼎鼎的喀秋莎火箭炮,我军部队甚至还专门为此训练了一支规模达上万人的喀秋莎火箭炮兵师部队——志愿军炮兵21师。
可以说苏制武器的支援,使得志愿军的装备条件得到了改善,武器火力也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但正是在中朝军队明明占据了兵力优势,且武器装备也不差的情况下,我们竟然在与美军的这最后一次较量中失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