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时期的国防部就是军委对外的称呼;彭总是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副主席。
“1954年9月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 关于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指出,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军事委员会有关军事工作的决定,可用军事委员会的名义由内部系统下达,需要公开发布的命令和指示,则用国务院或国防部的名义下达。 1958年7月,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的《 关于改变组织体制 的决议》 ,明确规定国防部是军委对外的名义,军委决定的事项凡需经国务院批准 或需用行政名义下达的由国防部长签署。”
所以彭总批评粟总长说,国防部和总参的关系是上级对下级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