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网上查到的有关条闻,供参考

来源: 2021-08-19 15:27:3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文革期间,广东省下辖80个县,依据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后公开的57个县的县志,其中有28个县发生过集体屠杀,六个县屠杀人数超过1千人、以阳江大屠杀中的阳春县(死亡2600余人)最为严重,所有已知发生屠杀的县平均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78人[1][2][3][4][5]。此外,在广东的部分城市当中亦发生了屠杀事件,比如广州吊劳改犯事件造成至少187-197人死亡[6][7][8]

广东文革屠杀事件主要发生在1968年7-10月间,由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各县革命委员会等机构领导[1][4]。广东省是文革时期屠杀情况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与广西文革屠杀有一定联系,其集体屠杀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及其亲属的屠杀,另一类是政治迫害型屠杀[1][4][5][9][10][11]。当时隶属于广东省行政区划的海南岛也发生了大屠杀事件,由当地的军队和民兵主导,其中儋县大屠杀造成700余人死亡[4][5][12]。在文革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改革开放时期,中共中央广东省委为部分屠杀事件的受害者平反,1980年1月广东省革委会被正式撤销、复设广东省人民政府[13][14][15]

 

阳江大屠杀又称阳江“乱打乱杀事件”,发生在广东省阳江地区,依据中国共产党阳江市委党史研究室的数据,共造成至少3573人非正常死亡[2][3][4]。具体包括:

  • 1968年1月5日—1969年1月中旬,阳江县的屠杀事件共造成909人死亡[3][4]
  • 1967年9月23日起始,阳春县的屠杀事件共造成2664人死亡[2]

阳江大屠杀期间,杀人手法包括棍棒或锄头打死、开枪扫射、捆绑淹死、匕首刺死、禾叉插死、石头砸死、鞭炮炸死、煤油烧死、活埋等等[2][3]。屠杀由当地县军管会组织,由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成员实施,受害者主要是黑五类及其亲属(包括婴儿),大屠杀一度导致漠阳江上遍布漂浮尸体[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