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
打人的应该羞耻——这个对;
受害的应该羞耻——这个就有些扯了。他自己有没有羞耻,是他自己的事,横加于其他人头上就错了;
袖手的应该羞耻——这个也不对。那场浩劫,不参与已是难能的了,难不成要升斗小民抗拒,陪其殉葬?
说实在的,我对这些吃笔墨饭,高调吵吵的好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