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8月3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中立法案”。其核心要旨是禁止向交战国输出军火和放债,实际上却断绝了军事工业落后的中国从美国进口成品武器的可能性,表面的“中立”成了对日本的偏袒。连罗福斯也承认:“它可能在实际上援助了侵略者而拒绝援助被侵略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开列的禁运清单中,钢铁和石油等战略物资不在其中。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日本大量需要。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据:
1937年,在美国出口日本的物资中,军用物资占58%;
1938年,在美国出口日本的物资中,军用物资占67%;
1939年,美国出口日本的军用物资价值总额为1.869亿美元,占同年美国对日出口总额的86%,在日本进口的石油中,来自美国的占90.8%;
1940年, 美国出口日本的军用物资价值总额为1.9亿美元,占同年美国对日出口总额的84%;
1937~1940年,美国出口日本的物资价值总额为9.867亿美元,其中军用物资7.039亿美元,占总额的71%;
1941年底发生了珍珠港事件,但就在同年的头三个月,美国卖给日军的飞机汽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