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宗庙集体土地占50%以上,在珠三角一些客家地区更高达80%,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私有经济是集体经济的有益补充”。这是广东土改难以展开的根本原因。在北方个体地主没有反抗能力。在广东为反抗政府,反抗土改,要钱有钱,活动经费有来源,善后抚顺有资金(有集体经济支撑嘛),要人有人,经济后盾牢固,宗族组织号召力强。你要瓜分他们的集体土地,搞100%的私有化,族长一声号令,几百上千人就聚集了。
面对如此强大阻力,毛主席只好踢开叶剑英及冯白驹、方方等一众广东真假土著,把在广西杀匪(即李白当年在各项各村的民团)杀红了的陶铸调来,命令依靠南下干部,依靠大军土改。以四野虎狼之师冲锋陷阵,村村流血,土改才得以展开。
把拳头缩回来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出去。100%私有化地目的一是连根铲除不受政府直接控制地宗法社会根基,二是为100%国有化扫除障碍,建立100%受控于政府地集体组织。一盘散沙地个体农民面对官府地强迫集体化,毫无反抗能力,鉴于红色恐怖淫威,一个个不得不在牛角上系上大红花,牵着披红挂彩的牛,“欢欢喜喜”“自发”加入合作化人民公社。
从此,不管你如何“反瞒产私分”,饿死多少人也不见有组织的反抗,能逃的逃港,不能逃的听天由命,任党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