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县区一级和乡一级人大代表一直是直接选举的,直到现在。有人说只有大学时候选过一次,那大概是你后来生活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起。
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是说没有控制。这个控制主要是选举委员会有候选人提名权。如果候选人不为选民所喜,可以直接另写候选人。这样的候选人不一定会当选,但是有可能分散选票,导致官方提名的候选人得不到半数选票。
各级人大代表不需要重合,甚至最好不重合。除了区县人大代表之外,更上级的人大代表是下级人代会选出来的。但是除了少数区县领导会当选上一级人大代表之外,其他上级人大代表(例如,县选举市人大,市选举省人大,省选全国人大)一般都不是本级的人大代表。原来中国有专区一级行政单位,是省下派的在省和县之间的一级行政管理机关。这一级因为是省下派的,因此不是由地方选举出来的。没有专区人大这一层。这些由专区管理的县,直接选举省人大代表。现在这些专区多数改成地级市了,也就有了本级人大。
省级机关聚集在省会,中央机关聚集在北京。这些机关的人员如果都要在户口所在地选省人大或者全国人大代表,省会和首都的名额都用完了也不一定够。因此,选举的时候,这些机关应选的代表一般会下放到各下级选举单位,例如省级的下到下属市县,中央的下到各省。选举的时候,主席团会告诉代表们,这些是上级交下来的。除非这个人在当地名声太差,一般会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