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刘文学, 小时候学他, 是“英雄”, 但后来看连环画,看了前后经过,其实就是某人(据说是地主分子)偷摘公社的辣椒,刘是小学生,发现其偷盗行为,硬要将其送公社去, 地主分子将他杀害扔进水塘。
现在谁要是多嘴, 说你刘某傻X,那时正是三年困难时期, 谁TM不搞点偷鸡摸狗的事?人家摘几个辣椒干你鸟事?----侮辱先烈, 3 年
第二个, 赖宁, “小英雄“, 起了山火, 成人们往山下撤, 赖某往上冲后被烧死,加入英烈行列, 大加宣传, 但后来有人找到法律条文,说未成年人救火违法。 中宣部记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丧尽天良啊, 你们会鼓动你们的儿子女儿去救山火吗?
放现在还会有人质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