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有不合理和含混之处,但不能这样简单的与毛类比。毛泽东选集拿稿费,不妥当;其他如主席诗词等,拿稿费合理。

来源: 2021-02-25 14:54:3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作家拿工资,又拿稿费,是制度设计不合理。比如演员,拿了剧团的工资,就不拿给剧团演出的出场费,或只拿一些奖金。如果再拿出场费,不合理。

毛泽东选集,收集的大概全部是给党的书面报告,给党撰写/批改的文件、指示,在党的会议上的演讲等等,这是他的工作,党已经为此付出了工资,待遇,提供了秘书,等等,没有制度说这类稿费应该归谁,我认为稿费应该归于党和政府。但是毛的诗词,还有与家人的谈话,比如与毛远新,王海容等的谈话,文革中曾经专门出版过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毛主席论教育革命》,稿费应该归毛。

至于其他党和政府的领导,他们的在党、政府会议的讲话,文件等等,不应该拿稿费。好像也没有制度规定。但有些以个人名义发表的文章作品,属于灰色地带,不好判断。陶铸写过一篇散文,好像叫《松树的风格》(记不太确切了),如果陶铸拿了稿费,别人不会有多少闲话。文革前的话剧名作《霓虹灯下的哨兵》,作者是部队的文艺负责干部及专职创作人员,当时据说拿了数目很高的稿费(小时候听亲戚说的),很不合理,但根据当时的制度,是允许的。

有没有违反制度,比较简单。是否合理,见仁见智。但二者是不同的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