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儿子都被枪毙,最有可能是共犯,但在同一支部队里当营长和排长的概率并不大,怎会一同做案?这案子其实挺蹊跷的。

来源: 烟斗狼 2021-01-23 02:03:0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烟斗狼 ] 在 2021-01-23 02:08:5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所有跟帖: 

要是两人分别做案,而且都做成死罪,这得是什么样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烟斗狼- 给 烟斗狼 发送悄悄话 烟斗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2:04:29

你这是封建社会殊连九族的思维。儿子犯法只要老子不知情没有庇护,何当之罪? -多哥- 给 多哥 发送悄悄话 多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32:07

这话是后来与地方政府了解之后才说的。你是如何这般轻易地混淆原则问题? -多哥- 给 多哥 发送悄悄话 多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43:11

我只是在推测几种可能性,混淆什么了?你有更合理的推测,也可以端出来。 -烟斗狼- 给 烟斗狼 发送悄悄话 烟斗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3/2021 postreply 08:58:5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