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我去平谷县插队,我们公社有一个知青(和我们不一村),就被相邻的另一个公社的农民给打死了。
事情的起因是用水浇地,因为用水两村发生冲突,我们公社这村子的老乡不愿出头,鼓动知青去打头阵,把那个村子的老乡给打跑了,由此结下了怨仇。
后来那个村子使诈,解县城请来了一个戏班子来演出,引蛇出洞。这村子的知青不知是计,还去看演出,结果演出结束后那个村子的民兵全副武装,把各个村口都给封了,把这些知青都给押到大队部。
那个村子的副书记喊,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书记喊,打,出了人命有我呢!最后这成了致命的把柄。
我认得的知青里,一个叫S正东的,被打掉了好几颗牙,一个叫Z维的(女),被镰刀砍掉了半个耳朵。最惨的是Y德蒙,Y德蒙比我高一年级,曾经是我校的篮球队长。Y德蒙是那个村子知青的头领,Y德蒙被吊在房梁上,打了大半夜,天快亮时就不成了。后来听说验尸时后背有几十多处被镰刀剟的伤痕。
出人命了,那些老乡都傻了。县公安局来人把那些老乡都拘在大队部取证。据说把公安部长华国锋都惊动了,华国锋指示,速查速办。
别瞧那些老乡打人时来劲着呢,出了人命,一个个都尿(SUI1)了,都指证是书记和副书记让打的。
书记自知罪责难逃,趁人不注意,突然跑出去跳井自杀了,副书记也自杀了,好像是摸电门。
杀人偿命,死了两个老乡给抵命了,这事儿也就这么结了。
那程子不让我们出村,怕我们出去惹事儿,组织我们学习,照样记工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