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的每月2到6块大洋是“菜金”,那时俗称“伙食尾巴”,也就是每月的伙食费的剩余,月后分给个人。当然陈毅的伙食标准高于士兵,是小灶。那时共军伙食标准分三等,士兵、团级干部和高级首长的小灶。士兵、低级军官是大灶,中级军官也是大灶,差别不是很大,高级军官的小灶要好些,但也取决于高级首长的爱好,比如林彪是小灶,但吃的特别简单,白菜豆腐就足以,不如士兵低级军官的大灶,林彪的厨师也着急,试着做几样鱼肉菜,但这菜怎么端上林彪的桌子上,又怎么端回厨房,林彪一筷不动,这么几次,厨师不敢再做了,厨师说,好像我们自己馋了,打着首长的旗号改善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