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研究领域里从来没有常识一说,可能那是目前国内文化上的一种习惯,也可能你接触到的是国内一成不变
的教材----比如,你说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继承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就是一种混淆的和大呼隆的甚至是错误的说法,而事实是如我在上面《”鱼“与”渔“》一文中所阐述的那样: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完全是两回事,它们的关系方向和契约内容是完全不同的。这说明你所谓的和掌握的常识完全不是事实。这样的常识还是不要的好。
在我所习惯的范畴里只有尊重的事实和不断的发现,这也是在西方学术界里的基本态度和学术本身的价值。古希腊的政治制度不可谓不早熟,所以用政治制度来掩饰哲学所走歧途的尴尬是说不通的。同时推诿也是一种抹杀和遮掩。
如果你有机会能经常参加一些国际性的学术交流研讨,或阅读一些可以比较的学术论文,你就会看到一个不同的世界----在与西方各个不同时期相比较的中国哲学或者说相同时期进行中的东西方哲学的状况,至少可以明白所谓的学术是什么意思,去接触一下你就会明白我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