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到一定程度就要剥夺公民权利,听不见,在井底?

来源: 英二 2020-09-10 12:31:2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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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那是在剥夺某个人权利的时候。但是当你想要以“公民”的身份维护你权利的时候,你试试中共是否还把你算做“人民”的一员? -加州耍猴人- 给 加州耍猴人 发送悄悄话 加州耍猴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20 postreply 12:46:13

公知自以为是的把公民代表了,是公知的愚蠢之处, -英二- 给 英二 发送悄悄话 英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20 postreply 15:28:32

在美国纽约生活的原北大公知教授乔木最有发言权。每天为生存奔波,哪还顾得上民主自由人权。 -XYZ94538- 给 XYZ94538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17/2020 postreply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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