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军人定级的题外话,目前对子女家庭等影响很大。如果80年代初及以后离休,大军区也好,地方军分区也好,团以上会住在专门的干休所。
团以下会划给地方编制,算退休。我不确定对不对,大致应是这样。
干休所以前待遇还是相对不错的,有司机,专车,医护人员,警卫等。但30年过去,情况大变了。团以上离休的老干部在干休所的房产属于军产,只能自己及家人使用,无房产证,不得转让。大部分男性离休干部已离世,还有部分配偶在。
当时团以下退休的,会按地方编制分到一套住房,现在都有房产证,可随时买卖。
如果是在北京上海,这钱的差别,也太大了。革命了一辈子,最终师级不如团营级,好像有点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