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成(1920年9月-2000年),原名马包成,生于江苏如皋。
1950年7月,担任86师258团2营营长时,被任命为加强营的营长,奉命指挥大胆岛战斗,因负伤被俘。隔年7月,被遣返大陆。
1951年7月,鲍成被台湾当局遣返大陆后,华东军区军法处于1951年9月26日对鲍成判决;以战场投敌罪被开除军籍党籍,判处5年有期徒刑。刑满后留劳改农场就业,1969年被遣返原籍如皋县新民公社。
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终于联合转发了总政治部《关于金门等岛屿战斗中被俘人员问题复查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在解放金门战役中,由于对敌情判断错误,指挥失误,战斗失利,绝大多数干部战士因负伤、生病或者弹尽粮绝失去战斗力而被俘。在集中营中,他们绝大多数人的表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在敌人胁迫下,有的也犯过各种程度不同的错误,但未构成犯罪的,应予撤销原判。认识错误,多年表现好的可以恢复党籍、军籍并安排适当工作。”
根据此文件,1984年6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对1951年以战场投敌罪判处鲍成有期徒刑5年、开除军籍案进行了再审,认为原判不当,决定: “一、撤销原华东军区军法处1951年9月26日对鲍成的判决;二、恢复军籍”。
1985年2月,鲍成被恢复军籍、党籍,安排在如皋市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每年外加一个月的工资补贴,同时发放安家费和房屋修缮费。
2000年,鲍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