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军分区,军分区首长(司令员,政委)级别与行政地区的首长(地委书记,专员)级别相同,为地/师级。
军分区上面是省军区,司令员和政委的级别为省/军级;
军分区下面是各县武装部,部长和政委的级别为县/团级。
省军区,各地区的军分区,各县武装部这一套通常被认为”地方部队“建制,与”野战部队“(北京军区,沈阳军区,38军,41军,等)不同。省军区,各地区的军分区,各县武装部等,通常有一名首长(多为政委)参与同级地方党委(省委,地委,县委)工作(一般是任常委)。而北京军区,沈阳军区,广州军区等,是大军区,其辖区内的各省军区也受其管辖。如今省军区好像都改为受中央管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