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敬德与“鞭枪”武艺zt

尉迟敬德与“鞭枪”武艺zt

 2016-10-01 马明达 马氏通备武学

 

 

 

唐代武将中,要数尉迟敬德武名最显赫,对後世武艺的影响也最大。明清武艺文献中,他的名字屡有所见;一直到了近现代,民间拳家凡是喜欢练鞭的,总要以敬德为标榜。这当然与宋、元以来小说、戏剧的铺张渲染分不开,但敬德高超的武艺在史书上确有记载,产生如此久远的影响不是没有原因的。

    

据两《唐书》记载,敬德作战善用马矟。

    

《说文》没有“矟”这个字。东汉末年刘熙在《释名》中说:

 

“矛,丈八者谓之矟,马上所持,言其矟矟便杀也。”

 

按,战国以前车战所用的矛,主要分成“酋矛”、“夷矛”两种,酋矛短而夷矛长,但由于车战的特定需要,两种矛比人的身高都要长出许多。长一丈八尺,比之酋矛、夷矛都短,正如《释名》所说的,这是一种“马上所持”的矛。正是为区别于传统的车战和步战用矛,古人取“矟矟便杀”之义而定名为“矟”。魏晋隋唐间,又写作“马矟”或“槊”,唐代则多称之为“马枪”。後世小说中的“丈八蛇矛”显然就是从矟的长度引伸而来的。

    

马枪兴起于汉末,原本是北方少数民族的马上长技,後来传入中原,逐步地连南朝也十分流行,到隋唐两代达到鼎盛。唐代武将临阵多用马枪,一时,精于马枪者辈出,枪的形制和材质也多种多样,如哥舒翰用“半段枪”,白孝德“挟双枪”之类,不一而足。武则天正式创设了武举制度,马枪是考试科目之一,考试方法也一直延用到宋、金。这说明马枪是唐代的通行武艺,是当时武人们的必修课。但比之唐代一般武人来,敬德确有他超群绝伦的独到本领,这就是马上“避矟”和“夺矟”。据《旧唐书·尉迟敬德传》记载:

 

敬德善解避矟,每单骑入贼阵,贼矟攒剌,终不能伤。又能夺取贼矟还以剌之。是日出入重围,往返无碍。

   

“夺矟”,顾名思义即古代武艺中的“空手夺刃”。东汉末年,曾经与曹丕以甘蔗代剑比试武艺的奋威将军邓展:

 

“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

 

可见,此类武艺由来已久。所不同者,敬德是马战中持矟夺矟,不是步战中的空手夺刃。不难想见,万马军中,既要避开敌方的“攒剌”,又要伺机夺取对方的矟并还剌对方,其人若非胆略过人又敏捷超绝,是很难做到的。“出入重围,往返无碍”,是说敬德这一手有十分的把握,成功率百分之百。所以,尽管空手入白刃一类武艺古已有之,唐以後也不乏其人其艺,但历史上真正以此享名者只敬德一人。同书本传又载:

 

齐王元吉亦善马矟,闻而轻之,欲亲自试。命取矟刃,以杆相剌。敬德曰:‘纵使加刃,终不能伤,请勿除之,敬德矟谨当却刃。’元吉竟不能中。太宗问曰:‘夺矟避矟,何者难易?’对曰:‘夺矟难。’乃命敬德夺元吉矟。元吉执矟跃马,志在剌之,敬德俄倾三夺其矟。

 

史载,李元吉“素骁勇”,“力敌十夫”,是个桀傲残狠的人物,与秦王李世民虽为手足,实则如同仇寇,因此,正欲借机除掉李世民依为肱股的敬德。这就使得这次比试假中寓真,暗藏杀机。

 

然而,比试结果是元吉非但不能伤害敬德,反被敬德“三夺其矟”,证明敬德和武艺不但能够施之于千军万马的战阵中,而且可以在非常不利的条件下与强手单骑较量。正如大家所熟悉的,元吉的狂妄给自已伏下败死的恶缘,後来玄武门之变中,他被敬德“奔逐射杀之”。 

    

喜欢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唐太宗,对敬德的马上枪法格外看重,格外信赖。唐人刘餗《隋唐嘉话》卷上载:

 

太宗之御窦建德,谓尉迟公曰:‘寡人持弓箭,公把长枪相副,虽百万亦无奈我何!’乃与敬德驰至敌营,叩其军门大呼曰:‘我大唐秦王,能斗者来,与汝决!’贼追骑甚众,而不敢逼。

 

太宗弓马娴熟,有百发百中的本领;敬德马枪冠绝一时,两人结伴出阵,既能远射,又能近攻,所以敌骑敢追而不敢近逼。贞观君臣,在直言纳谏方面夙有相得益彰之誉,殊不知武功方面也有珠连璧合之妙,堪称千古佳话。

 

敬德的神勇,在《隋唐嘉话》卷上中还有一段记述:

 

御建德之役,既阵未战,太宗望见一少年,骑骢马,铠甲鲜明。指谓尉迟公曰:‘彼所乘马,真良马也。’言之未已,敬德请取之。帝曰:‘轻敌者亡。脱以一马损公,非寡人愿。’敬德自料致之万全,乃驰往,并擒少年而返。即王世充兄子伪代王琬。

   

这些记载使我们对敬德的勇健和武艺有了十分真切的了解。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到了後代,敬德的武名并不在他精湛的马上枪法和避枪夺枪的绝技,却是在“鞭”上。特别宋以後,他的名字同“鞭”的关系日益密切,是鞭带给了他千古不衰的英雄声誉。这似乎与史实不相符,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敬德用鞭,唐史中没有记载,但这个说法至少在北宋初就已经有了,这从北宋名将呼延赞身上可以看到。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55载:

   

(呼延)赞作破阵刀、降魔杵、铁鞭,幞头两旁有刃,皆重数十斤。乘乌骓马,绯抹额。慕尉迟鹗公之为人,自称‘小尉迟’。

 

另据《宋史》卷279《呼延赞传》记载,雍熙四年(987),宋太宗召见主动“求领边任”的呼延赞,命呼延赞在殿前演示武艺。呼延赞“具装执鞭驰骑,挥铁鞭、枣槊,旋绕廷中数回。”足见这位自称“小尉迟”的呼延赞,马上武艺主要是铁鞭和枪,显然,他不但敬慕敬德为人,而且也在摹仿敬德的武艺,证明在宋代人的心目中,敬德不单用枪,枪以外还有一条鞭。

 

此类说法在稗官小说中更为多见。仅以早在南宋就已略见雏型《水浒传》为例,梁山好汉孙立、孙新弟兄的绰号,一个是“病尉迟”,一个是“小尉迟”,这是因为孙氏弟兄的武艺都以“鞭枪”为主。《水浒传》第四十九回是这样描写他们哥俩的:

 

 ‘病尉迟’射得硬弓,骑得劣马,使一管长枪,腕上悬一条竹节钢鞭,海边人见了,望风而降。……孙新生得身长力壮,全学得他哥哥的本事,使用使得几路好鞭枪。因此,人多把他兄弟两个比尉迟恭。”

 

梁山好汉里还有一个大家熟悉的“双鞭将”呼延灼,“此人乃开国之初,河东名将呼延赞嫡派子孙,……使两条钢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不难看出, 呼延灼的形象是照着呼延赞的模式创作出来的,连他骑的马也叫作“踢雪乌骓”,只比乃祖多了“踢雪”二字。只是他手中的兵器,由呼延赞的鞭枪变成了双鞭。

 

《水浒传》第五十五回特意安排孙立与呼延灼的一场对战。小说在仔细描述了二人的装束以後,说孙立“赛过尉迟恭”;呼延灼“真似呼延赞”。从敬德到呼延赞,再到孙立兄弟和呼延灼,都可以追溯到敬德的影响。然而这中间有一个微妙的变化,那就是“鞭”的位置不断被突出着,而“枪”却在悄然失色。

 

 

现存元人杂剧里,以敬德夺槊为题材的剧本有两个,都出自尚仲贤之手。其一是《尉迟恭单鞭夺槊》,写敬德夺取单雄信枣木槊的故事。此剧一开场就借徐茂公之口介绍敬德:“使一条水磨鞭,有万夫不当之勇。”全剧并无一字提到敬德善用马枪,敬德夺矟,变成了“单鞭夺槊”。另一本是《尉迟恭三夺槊》,写敬德与元吉比武的故事,元吉执槊,敬德执鞭,最後元吉死在鞭下。此外,还有杨梓的《敬德不伏老》一本,内容与“夺槊”无关,但戏文也强调敬德是以“水磨鞭打就了李乾坤”,没有提到敬德的马枪。

 

值得注意的是,《三夺槊》里,曾借秦叔宝之口描述尉迟敬德的装束:

来*****若见那铁幞头,红抹额,乌油甲,皂罗袍,敢教你就鞍心里惊倒!

这与《水浒传》五十五回写“病尉迟”孙立“交角铁幞头,大红罗抹额,百花点皂罗袍,乌油戗金甲”的一身装束一般无二。再往上追,便追到呼延赞那里。

 

《宋史·呼延赞传》说呼延赞“服饰诡异”,也就是说这位名将的穿戴打扮如《宋朝事实类苑》所记述的:幞头两旁加刃、绯抹额等,是当时的奇装异服。这应该是呼延赞自已独出心裁,是摹仿敬德过了头,想功高名重又位列三公的尉迟敬德必不至于如此轻狂。

    

至此,我们基本上看清楚了,後世的敬德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实际上掺入了他的崇拜者呼延赞的成份。至于敬德用鞭,虽然唐史无征,却并不是宋人向壁虚构出来的。《全唐诗》收有李昌符的一首七律《咏铁马鞭》:

 

铁马鞭,长庆二年义成军节度使曹华进献。且曰:得之汴水,有字刻云‘贞观四年尉迟敬德’,字尚在。

 

汉将临流得铁鞭,鄂侯名字旧雕镌。须为圣代无双物,肯逐将军卧九泉。

 

汗马不侵诛虏血,神功今见补亡篇。时来终荐明君用,莫叹沉埋二百年。

 

未曾读到此诗的明代学者胡应麟,曾经认为敬德用鞭不见于唐代史籍,必定是委巷小说之谈。清代学者张六檒则以为李昌符诗是敬德用鞭的“确据”,纠正了胡应麟的结论。李昌符的诗的确是敬德用鞭的有力证据,说明宋代呼延赞对敬德武艺的摹仿,宋元间小说杂剧对敬德用鞭的文学描写,都是有依据的。总之,宋人去唐未远,他们对敬德的了解应该比明清人更多一些。

    

鞭,原本是驱马的工具,也用来惩治罪人。汉以前主要是用皮革制作,所以《说文》的解释是:“驱也,从革便声。”後来出现以竹代革的鞭,称为“策”或“笞”。至少到了东晋,出现了“铁马鞭”。

 

唐徐坚《初学记》卷22《鞭第九》引萧方《三十国春秋》云:“王敦谋害王澄,而澄众有二十人,持铁马鞭为卫。”

 

显然,铁马鞭不只是用之驱马,也可用于战斗,已具有兵器性质。而李昌符的诗序说得清楚,在汴水出土的刻有敬德名字的正是“铁马鞭”。我的判断,这种铁马鞭应该是跟随马枪的普遍使用发展起来的。马枪对战,关键在双方驰马对剌的一瞬间,如剌而不中,身体贴近,枪体长大周转不灵,枪便失去了效用,这就是戚继光所说的:“长枪架手易老,……收退不及,便为长所误,即与赤手同矣。”

 

此时,挂在手腕上的鞭便可以发挥作用。鞭可以击人,也可以击马,这种情况在五代北宋的史籍多有所见。因此,《水浒传》写孙立“使一管长枪,腕上悬一条虎眼竹节钢鞭”,乃是枪鞭相配为伍的真实描写。

    

马上鞭枪配合使用的武艺,在中唐以前尚不多见,到晚唐五代流行起来。宋代枪鞭合用者还有,但直接用鞭临战的有所增多,而且出现了马上双鞭,这是又一个变化,允另文再谈。总之,马枪与鞭相配合的“鞭枪”武艺,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曾经是我国古代一个非常重要的马上武艺形式,它的产生与发展,实际上是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容,是需要专门讨论的问题。

史载,与敬德同时的秦叔宝、单雄信都以马枪驰名,前者所持可能是铁枪,後者以枣木枪“寒骨白”闻名天下,但二人都不及敬德影响之大。⑾原因何在?我以为很可能敬德是鞭枪武艺处于创始阶段的代表人物,或者他对这一武艺的发展有过推助之功。也就是说,比之秦叔宝、单雄信等人,敬德除了精通马枪,腕下还多了一条铁马鞭,这条鞭是一种新的武艺形式的象征,是开风气之先的标志。这也是后来他的鞭名更盛于枪名的原因。在敬德的时代里,枪为主,鞭为辅,可称为“枪鞭”;五代到北宋,枪鞭并重,还出现了许多直接用鞭临战的人物,于是《水浒传》里写作“鞭枪”,这是一个看似细微而实际上蕴义深刻的变化。

 

有趣的是,作为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在文学作品中,敬德本人由擅长马枪兼而用鞭,被彻底改造成了一个“鞭专家”,持矟夺矟成了单鞭夺矟。这一变化所依据的和所反映的,乃是古代武艺自身的变化规律,与敬德本人已经相去甚远了。然而,这却是我们研究古代武艺嬗变的轨迹时,必须要仔细观察和深入分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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