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同事并未说江霸道。她只写了个没有转交给江的纸条,提点意见。大意是:“你是毛主席的夫人,应该注意影响,要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调查研究,不要“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乱发议论”。” 赵就宣布该同事为现行反革命,这是坐牢杀头的罪。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此这般,几坛那么多的针对政治领导人妄议,“正气君子”每天可以宣布多少个现行反革命?
毛批评江:“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想组阁。是非窝,尽伤人。 积怨多。人贵有自知之明。”
相比之下,这位同事的意见十分缓和,而且没有公开发表。
赵造反夺权,把领导人打倒,二十多岁成为部门负责人。文革以后,清理三种人,仅从领导干部及后备队伍中清除,从事业务工作并不受到限制。除了刑事犯罪,需追究法律责任。赵未受到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团结起来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