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国妓女的征婚广告-文笔超绝(绝对比那个获奖50万的征文好)】
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上登载的一篇名为《堕坑妓女登报征夫》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当时的评论普遍认为,世风日下,才生出了妓女征婚这种怪现象。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位二十一岁的香港妓女,姓黄名雪花,真是个人如其名,不仅“雪肤花貌”,还“颇通词翰”,摆明了,这是个不幸堕入火坑的“美女”加“才女”,只因厌弃烟花生涯,她才生出从良的意愿。然而试想,那些走马章台寻花问柳的角色,能有几个怜香惜玉?她向茫茫人海投去吁求,未免太高估了那个社会,以为有救星准备随时伸出援手,使她获得新生。“被招者,以二十二至四十三岁为合格,身价(女方的赎身费)二百二十元,条件面订。”她的要求又高又不高,说不高,尺度放得宽,大有人尽可夫的意思;说高,在当时,二百二十元是一大笔钱(一银圆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100多元)。真正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她的广告语写得绝对够水平,要是风流侠客柳永在世,准定会感动得泪湿青衫,把最后一条裤衩都当掉,风急火急地为这位黄雪花小姐赎身。以下便是她的绝妙好词: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 柳絮萍轻,长途浪逐。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无奈未遇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翻觉红粉颜羞,难免文人讥讽;奈何东皇力薄,可恨护花无方。章台作家,大半征逐风尘;惜玉怜香,总之花丛稀见。叹年华之逝水,付夙恨以何如?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令人赞叹的是,黄雪花一点也不藏掖,她大大方方地登出了真实的地址,有意者尽可以前往洽谈。在上世纪20年代,这份勇气可谓并不算小。读了黄雪花的那则征夫启事,老实说吧,谁也没有资格嘲笑她,作为镜子,倒是映照出现实中的某些阴暗、虚伪和可笑来。
来源:汉时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