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面的窃听器事件帖子的另一种说法

关于下面的窃听器事件帖子的另一种说法

将《戚本禹回忆录》中有关“窃听器事件”的说法与其他方面有可靠来源的说法相比 *****

 

对,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着大的差别: *****

 

1.“秘密录音”或称“窃听器事件”被查处的时间 *****

 

    戚说是1964年“发现”或称“被查出来”的。文革期间中办群众组织则指“一九六
一年四月,毛泽东第三次发现有人搞窃听,责令邓小平彻底追查”。杨尚昆本人,中办
一些老人、《杨尚昆日记》的编者均称查处时间为1961年4月间,原始资料《杨尚昆日
记》中的记载亦证明19614月说是准确的。如日记1961年4月26日记载:“晚间子荣
同志来电话,要求明天下午赶回北京”;4月27日:“5 时20 分到达永定门车站,……
当即向小平、彭真略谈了一下情况。晚间同康一民谈了一下”;4月29 日:“上午……
又约叶子龙、康一民、王敬先等三同志谈话。3时到5时,约叶、康、王、高智、罗光
禄、龚子荣等同志谈关于录音问题的情况”;4月30日:“上午看了叶、康、吴的报告
后,提了意见由康去改。与龚子荣同志等谈话”等【7】,均与“秘密录音”问题有
关,就是绝好的证据。 *****

 

2.1965 年杨尚昆被调离中办的主要原因 *****

 

    因为戚的1964年“发现”说不实,接下来戚的“在 1964 年‘窃听器事件’被查出
来以后,毛主席就下令把杨尚昆调离中央办公厅”这样的说法亦就更无事实依据。 *****

 

        1965年杨尚昆调离中办的主要原因,是要为当时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出了
大问题”的“泄密”(杨称“失密”)事件承担领导责任。文革期间,中办群众组织对杨“泄密”问题指控为“杨尚昆和大军阀罗瑞卿、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萧向荣、曾三、
裴桐、叶子龙、康一民等相勾结,将大量党的机密档案从中央机要室和中央档案馆盗窃
扩散出去,并且广为流传,层层偷抄,为反革命政变集团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向党进攻
提供弹药。”【8】
        “失密”一事在《杨尚昆日记》中有迹可寻,如1965年9月16日日记记载:“晚间
约中央档案馆、军委办公厅、保卫部、军事学院等单位同志,谈如何清理过去已外流的
档案问题”;10月29日:“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上午10时半,周、邓、彭三人约我谈
话。这是一次不寻常的谈话,十分值得记着,永远不要忘记!”10月30日:“心情不安
,什么东西都看不下去。勉强看了一些文件。约李质忠同志谈话(办公厅党委问题,停
止出文书处理)。下午同曾三同志谈了档案馆的问题。失密问题如何处理?过去我虽然
抓了这件事,但终于出了大问题。曾对此缺乏重视!”【9】 *****

 

    到了1966年5月处理“彭陆罗杨”问题时,才将杨“泄密”与早已处理过的、1961
年的“窃听器事件”两笔账一起算。 *****

 

3.杨是“在主席的菊香书屋卧室和洗手间里安放窃听器”吗? *****

 

    《戚本禹回忆录》称,“杨尚昆在主席的菊香书屋卧室和洗手间里安放窃听器”,
罪证是“里面除了小录音机,还放着几颗米粒状的窃听器,那东西很小,连谢富治都说
从来没有看到过。还有藏着窃听器的肥皂盒。” *****

 

    戚对杨的指控可谓耸人听闻!这是除戚之外从来没有人使用过的说法。文革中什么
都可以翻个底朝天,据中办老人们说:“‘文化革命’一开始,当时的中央办公厅领导
人煞有介事地派人在中央领导人的住地和中南海内各办公室、会议室普遍搜查所谓窃听
设备,当然一无所获”【10】,故此,当时中共官方、中办群众组织和其他造反派在批
判杨尚昆时,亦从来没有过类似戚本禹所称在毛的“卧室和洗手间安放窃听器”的指控
,文革结束后官方对杨的审查结论中更无类似说法。更不要说当时的技术条件是否可能有“米粒状”大小的窃听器材?其无线传输的范围有多远?在那儿接收信号又不会被人
发现?负责毛警卫工作的汪东兴知道并允许这样做吗?如此说来,戚在文革结束四十年
后如此耸人听闻的说法,不是比当年造反派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吗?!说实话,造反派
也没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编造出这样离奇的故事。 *****

 

    杨尚昆历史上主导过的、曾经对毛的会议、办公场所进行过的录音,无论对错,都
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工作上的需要。但如果对毛的卧室、洗手间安放窃听器,却是中共党
内纪律绝不允许的刺探领袖个人私生活的敌对性阴谋活动,一旦被发现,就是弥天大罪
,戚难道不明白这两者性质上的天渊之别?退一万步说,如果杨尚昆真的指使人这么做
,他的目的何在?他的行为是为什么人服务的?戚本禹在文中没有解释,说实话也根本
解释不了。因为这是戚自己想象、捏造出来的虚构之物,如何能够解释清楚? *****

 

    根据《杨尚昆日记》注释中的说法,“秘密录音”一事查处后,分别给予当事人叶
子龙、康一民以严重警告处分,吴振英以警告处分。这样做,是要给毛一个交待,其实
处分并非十分严厉。群众组织的材料称毛说“查出来要开除党籍”,事实上并未有任何
经办人被开除党籍。叶、康、吴三人其后均调离中办,到北京市、国务院三机部和中国
人民银行担任了相当的职务。文革结束后,叶子龙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
长;康一民曾调回中办,任中办副主任;吴振英也曾任三机部办公厅副主任。从叶、康
、吴三人文革前后的际遇来看,有关部门并没有将“秘密录音”看成一件什么大不了的
事,更没有将当事人与什么阴谋活动相联系,这也可从侧面说明,戚本禹将此事说得那
么耸人听闻,绝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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