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27年之后几年担任过多个要职,不存在27年被杀的可能。
"起义失败后,朱德领导的前敌委员会委托周士第和李硕勋到上海中央汇报工作,朱德和陈毅则带领起义军余部开始游击战争。
李硕勋到上海后,领导华东各省共产地下党组织对抗中华民国政府和组织军运,先后担任江苏省委秘书长、主持省委工作;浙江省委军委书记、代理省委书记;上海沪西区委书记、沪中区委书记;后担任江苏省军委书记,指导组建苏北红14军(后失败)。1930年春,任中央军委委员兼江苏军委书记,成为周恩来的主要军事助手之一,指导河南省组建了红17军,后改任江南省委军委书记。1931年春任中央苏区红7军政委(未到职),6月改任广东省委军委书记,驻香港。1931年7月7日赴海南岛主持军事会议,一上岛即被中华民国政府逮捕,9月16日在海口市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