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改造自1956至文革,没收了120or 150平米以上出租房屋(各地区有差别)。共产党运动不断,经常过左,很多自住房也被没收或占用。以北京为例,二者合起来占49年前北京房屋的三分之一。具体哪年数据需要再核实!50年代后建造许多房屋,这样私房比例下降!具体没有数据支持,但很多人不知道有私房,推断比例较小。
还有共产党几个运动,造成红色恐怖,剥削阶级的帽子如同反革命。自家有房者, 担惊受怕 。不敢空房,不敢让亲戚朋友住,害怕让邻居告了,房子被没收或占用!谁会到处讲自家房是私房!我亲戚就是这样!如果你把这种情况叫私房也可以!
剩下的就是几代人居住的私房。下层老百姓,下受政治影响。但因他们有私房,在分房中是受歧视的,很多人不愿讲自家有私房!
还有自造房,当时没有产权概念,只是居住权。不能以政府后来补偿,作为判断私房标准!
当大家讨论问题的时候,因地区,时间和个案的不同,常常产生分歧是正常的。特别是历史问题,共产党掩盖很多实事,很多人不明真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现在讨论的概念都是私有化下的的概念,与当时的共产党理论不符,分歧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