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同意或批准揪彭在先,是 1966 年底的事情;张霖之等被打致死在 1967 年一月发生;
2) 1967 年七月为批斗彭,周批示将彭交给红卫兵,但鉴于张霖之等被殴致死等情况,周在这时做了保护彭的 "五点指示";
3)但批斗时,周的指示没有得到执行,彭被殴致伤;
4)周进一步指示,公开批彭需中央同意,后面就没有在发生类似情况 (请见我下面的疑问)。
但是,您在你原文里有一段话比较含糊,您有空是否澄清一下?原文是:
"实际情况却是周恩来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行动和措施,例如把彭德怀转移或者实施其他措施例如隔离或者送至301医院“监护”,受到重伤的彭德怀在随后几天仍然遭到批斗和毫无人道的摧残。 "
我的疑问是:",受到重伤的彭德怀在随后几天仍然遭到批斗和毫无人道的摧残",您能否谈点具体的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