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从登上高位到下台逾20年,林彪只有5年就走完这条路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见 【清】孔尚任
《桃花扇》:
【离亭宴带歇指煞】
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过风流觉,把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死去的林彪被罕见地称为“林贼”,那是因为他“折戟沉沙”后,“571工程纪要”以及“9.8手令”问世。本来,“9.13”之前,“只要他认错,还是可以当政治局委员”。
1971年9月13日凌晨,林彪的座机升空后,那架编号256的三叉戟飞机要往哪里飞。牵动毛泽东、周恩来和其他领导人的心。
吴法宪从西郊机场打电话找汪东兴,说林彪的专机已经起飞30多分钟了,飞机在向北飞行,即将从张家口一带飞出河北,进入内蒙古。吴法宪请示,要不要派歼击机拦截,汪东兴马上说:“我立即去请示毛主席,你不要离开。”
汪东兴马上跑步报告毛泽东和周恩来。从林彪飞行的方向看,好像是指向外蒙古和苏联,这是要出逃的迹象。毛泽东听了报告以后说:
“林彪还是我们党中央的副主席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要阻拦,由他去吧。”
周恩来同意毛泽东的意见,当时林彪还是国家第二号人物,起飞后不知道他要飞到哪里去,做什么事。如果拦截专机,或把他打下来,事后怎么向全国人民解释交代呢?
那个载入历史的“九·一三”凌晨,周总理面临着十分棘手的问题。 把林彪放跑了,不管林彪跑到哪里,对国家、对党中央,特别是对毛主席的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是如果硬拦下来,林彪是还没有倒台的党中央副主席,是还没有否定的接班人,如果林彪怪罪下来:你周恩来有什么权力限制我的行动自由,总理又怎么解释?真是左右为难!
1971年10月,周恩来陪同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到广州参观交易会,送别外宾离境后,应邀给广州部队作报告,说了林彪叛逃的一些内情。会上,有人递条子问是否是周恩来命令部队用导弹把林彪座机打下来的。
周恩来看完条子,非常严肃、郑重地说了下面一席话:
“我再说一遍,林彪的座机不是我命令打下来的,确实是迫降时自我爆炸,自取灭亡。大家可以想一想,林彪是党中央副主席,我仅仅是个常委。在军队他是副统帅,而我在军队没挂职,我能命令部队把党中央副主席、军队副统帅打下来吗?他是'九大'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啊!如果我命令部队把他打下来,我怎么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交代啊!”
“当然了,林彪座机外逃时,我是及时向主席报告了的。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组织纪律性嘛!但主席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走,就由他走吧。主席尚能宽容林彪,我周恩来为什么要阻止他呢?主席南巡时也说过,林彪还是要保的。如果他承认错误,还可以给他个政治局委员。主席对林彪宽容大量,我为什么要置林彪于死地呢?”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林彪一死,并没有“了之”。“文革”花了五年,也就是一半时间,清理林彪死党和上了賊船的人。先是“批陈整风”,接着是“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
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即展开抓捕,9月14日256号专机所属单位空34师党委书记兼空军副参谋长胡萍被抓,紧接着是直接关系人空军副参谋长王飞、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周建平、广州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同舟、空4军政委王维国、空5军政委陈励耘等被隔离审查。
1971年9月18日,57号文件首次将林彪定性为“叛党叛国”、“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阴谋家”,9月24日政治局委员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被监禁。10月3日成立中央专案组,全面审查林陈(伯达)反党集团(1972年6月始改称“林彪反党集团”)。
十大前公布林彪集团的罪证材料,分为1971年12月11日、1972年1月10日、6月26日三批,“除地、富、反、坏、右和反动资本家外,均可阅读”。 1971年11月14日印发的《571工程纪要》, 1972年5月批林整风汇报会议公布的毛泽东致江青信。
清查以“批林整风”名义进行,在权力机关清理“林彪死党”及追随者、整顿领导班子,清理整顿结果多以中央文件形式点名。到1973年十大开幕前夕,最后一个被清理的大员是济南军区第二政委袁升平:8月8日袁升平在北京出席会议时被监禁,随即宣布撤职。
1969年产生的九届中央委员170人,至十大时10人去世(不含林彪、叶群),还有36人未任十届中央委员,这36人中非涉林案9人: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四省区革委会主任王效禹、刘格平、滕海清、潘复生以及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刘结挺、群众组织首领马福全、王白旦已因另案被处理;群众组织首领申茂功、杨富珍十大时降为候补中委。
除此以外的27人未任十届中委、均涉林案,其中陈伯达在1970年庐山会议后下台,北京市委书记李雪峰、北京军区司令郑维山在1971年初华北会议期间被撤职,林彪、叶群死于九一三事件,其余22人是:
王秉璋,国防科委第一副主任(主任、政委、副政委均缺位)、党委书记;
王辉球,空军政委;
王新亭,副总长,1972年10月调任军事科学院政委;
龙书金,新疆军区司令、新疆区党委第一书记;
邝任农,空军副司令、民航总局局长;
刘丰,武汉军区政委;
李作鹏,副总长、海军第一政委;
吴法宪,副总长、空军司令;
吴瑞林,海军常务副司令;
张天云,总后副部长;
邱创成,总后副部长;
邱会作,副总长、总后部长;
邱国光,广州军区副司令;
周赤萍,福州军区政委;
南萍,第20军政委、浙江省委第一书记;
袁升平,济南军区第二政委(第一政委缺位);
高维嵩,兰州军区副政委;
梁兴初,成都军区司令;
黄永胜,总参谋长;
曾国华,空军副司令;
温玉成,成都军区第一副司令;
程世清,福州军区副政委兼江西省军区第一政委、省委第一书记。
九届候补中委109人,28人未进入十届中央,其中非涉林案8人:李再含(昆明军区副政委兼贵州省军区第一政委、省革委会主任)、张日清(北京军区副政委兼山西省军区第二政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张西挺(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聂元梓(群众组织首领)、陈敢峰(群众组织首领)因另案被处理,以及李立(贵州省革委会副主任)、蓝荣玉(福建省革委会副主任)、王恩茂(安徽省芜湖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前新疆党政军一把手)。
除此以外的20名候补中委未进入十届中央,均涉林案:
王新,武汉军区副政委兼河南省军区第二政委、省委书记;
王维国,空4军政委;
方铭,空15军军长、武汉市委第一书记;
韦祖珍,广州军区政委兼广西军区第二政委、广西区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不在位);
刘浩天,东海舰队司令;
陈仁麒,成都军区第二政委;
陈华堂,福州军区空军司令、三机部军管会主任;
陈励耘,空5军政委、浙江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
李书茂,兰州军区副司令;
吴纯仁,广州军区副司令;
张秀川,军政大学政委;
杨焕民,兰州军区空军司令;
罗元发,空军副司令;
易耀彩,北海舰队政委;
赵启民,国防科委副主任;
黄志勇,总政治部副主任;
阎仲川,副总参谋长;
曾雍雅,沈阳军区副司令;
舒积成,海航4师副师长;
蓝亦农,昆明军区副政委兼贵州省军区第一政委、省委第一书记。
上述27名中委、20名候补中委个别人可能甚少涉及林案,但没有进入十届中央即已表明嫌疑存在。
非九届中委、候补中委的全军大单位负责人、省市区主官严重涉林案者有: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调任);
公安部负责人、空8军副军长赵登程;
副总参谋长陈继德;
总后副部长王希克、陈庞、伊文、张明远、严俊、丁先国;
总后副政委戴金川;
国防科委副主任兼七机部军管会主任韦统泰;
装甲兵司令陈宏;
民航总局政委刘锦平(广州军区空军政委调任);
北京军区副司令汪易;
空军参谋长梁璞;
南京军区副司令兼浙江省军区司令、省委书记熊应堂;
南京军区空军原政委江腾蛟;
广州军区副政委兼湖南省军区第一政委、省委书记卜占亚;
广州军区空军司令王璞;
济南军区空军司令吴宗先;
成都军区空指政委丁钊;
江西省军区司令、省委书记杨栋梁。
九届中委续任十届中委者亦有被中央文件指称“上贼船”或“犯严重错误”,如海军司令萧劲光、空军五人领导小组长曹里怀、海军第二政委王宏坤、济南军区司令杨得志、成都军区第三政委谢家祥。萧劲光1973年2月被解除海军党委第一书记,曹里怀1973年5月降为空军第5副司令,王宏坤、杨得志、谢家祥均留任原职务。
属于四野系统者31人,括号内为1949年初四野整编时职务:
张明远(东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萧劲光(12兵团司令)、黄志勇(13兵团参谋长)、曾国华(13兵团参谋长)、邱国光(13兵团后勤部长)、黄永胜(14兵团副司令)、吴法宪(14兵团副政委)、邱创成(四野特种兵副政委)、梁兴初(38军军长)、温玉成(40军军长)、吴瑞林(42军军长)、邱会作(45军政委)、曹里怀(47军军长)、周赤萍(47军政委)、陈仁麒(48军政委)、袁升平(49军政委)、李作鹏(43军副军长)、张天云(45军副军长)、曾雍雅(46军副军长)、张秀川(123师政委)、吴纯仁(127师师长)、刘锦平(127师政委)、龙书金(128师师长)、汪易(133师政委)、韦祖珍(135师政委)、江腾蛟(115师政治部主任)、程世清(132师政治部主任)、卜占亚(135师政治部主任)、阎仲川(四野总部1科科长)、王璞(四野总部警卫团长)、蓝亦农(134师团政委)、韦统泰(135师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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