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底裤应该穿在哪里看美国的自由

本帖于 2019-04-22 09:20:0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宜城渔翁 编辑

从底裤应该穿在哪里看美国的自由

 

    美国是自由的国度。只要不触犯法律和影响别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没有人管你穿吃喝拉撒,也没有人去管你接吻、打炮,那些纯粹属于个人的琐事。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那点事,本来是属于他们家庭的事。如果希拉里不管不顾,也会平安无事。人家抓住克林顿不放,是因为他在大陪审团面前做了伪证。

 

          个人的事没人管,也不尽然。底裤应该穿在哪里,就有人管过。

 

          John Cullen Murphy,Jr, 生于1952年9月1日,是美国作家,记者和编辑,1985年至2006年担任大西洋杂志的主编。Cullen Murphy撰写的“法特瓦城市”的文章刊登在2005年11月的“大西洋”杂志上。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评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人们的底裤究竟穿在哪里?对于将底裤外穿的人们,是否应该立法罚款$50?

 

    文章谈到:

 

    “底裤被称为底裤是有原因的 - 因为它通常穿在你的衣服下面。”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今年早些时候向其他立法者提供了这一解释。在诺福克民主党人阿尔吉·T·豪威尔(Algie T. Howell)提出的一项措施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他们将穿着下垂,嘻哈风格,让底裤展示的裤子,罚款50美元。该法案的支持者希望它能够开始阻止“社会的俗化”。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内的反对者认为,罚款相当于种族面貌化,因为有争议的时尚宣示与非洲裔美国男性有关。众议院大幅度通过该法案,但随后,面对全国性的嘲笑,弗吉尼亚州参议院的一个委员会召集了一次特别会议并将其扼杀”。

 

    中国人的绝大多数,大概都会同意底裤内穿; 也只有少数人,会反对别人底裤外穿。

 

    至于作者将人们的底裤究竟穿在哪里,引申到社会和道德自由放任的层面,可能有点小题大做。作者引用伊拉克,新加坡,朝鲜等国家的有关条例,来衬托美国人可以自由地穿底裤,似乎不伦不类。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内裤外穿毕竟只是发生在美国人身上。

 

    美国曾经有许多所谓的蓝色法则。例如, 在波士顿市的教堂前亲吻,技术上是违法的;阿拉巴马州黑白通婚必须坐牢,等等。今天都被废除了。这才是美国人的幸福。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对底裤外穿罚款的立法,被弗吉尼亚州参议院扼杀了,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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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裤和底裤周围都是好题材 -淡黄柳- 给 淡黄柳 发送悄悄话 淡黄柳 的博客首页 (722 bytes) () 04/22/2019 postreply 09: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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