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上海交大金属物理专家,改革开放后,研究开发出几个特种合金钢冶炼方法。后来
苏州地区一家钢厂与他合作利用这些技术生产特种合金钢,并通过交大校方签订合同。结果特种钢生产成功了,销路不错,但厂方就是不给利润分成给他和交大。他向校方要求起诉厂方。学校领导对他说,厂在苏州,官司没法打,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学校有经验教训。最后不了了之。他之后来美做访问学者,颇有成就,通过美国校方申请了几个专利。但学校告诉他,如果中国或者印度这两个国家的公司对这些专利有兴趣,不要理睬,他们不讲信用,同他们打交道只会吃亏上当。
这是十多年前的他跟我讲的事情了,希望现在中国国人的素质能大幅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