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政治局委员”如果不该被“非法逮捕”,才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也不该被“非法逮捕”。在太祖驾崩之后的刹那,前“政治局委员”邓小平邓前大人有人身自由吗?答案是否定的。哪一条“国法”中说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必须没有人身自由?应该没有。“党章”里有规定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必须没有人身自由吗?也没有。不但“党章”没此规定,“党章”可以定夺任何人的人身自由吗?是不是?
事实是,不但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邓前大人在太祖驾崩瞬间没有人身自由,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刘“叛徒”同志也没有人身自由,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贺龙贺元帅也没有人身自由,再后来被“撤职”的前“政治局委员”赵紫阳赵先生也没有人身自由。要知道,太祖的“民间声望”就是靠打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坏规矩”而得来的。结果“革命”后只有“政治局委员”有被“系统”保护而不担心失去人身自由的优惠,任何其他人都可以随时随地的被失去人身自由。这个靠“革命”得来的“民间声望”不是很欺骗吗?
是,名字是“革命”,其实“打土豪分田地”不就是“土匪”吗?“革命”基本上是“土匪穿制服”。必须没“规矩”,都“规矩”了,革什么“命”呢?
太祖是土匪穿上制服。一直到他死,都能随意的让任何人失去人身自由。所以,那个“系统”里,毛夫人被“逮捕”只能说是太祖立的第一功。
记住,真正打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坏规矩”,必须从帮助最无助的小人物开始。比如弱不禁风的郭美美郭小妹不可以被牵到央视前面去“自愿认罪”。郭小妹都能不受人前之辱了,毛夫人当然就不会被“非法”失去人身自由。
作为穿制服的土匪,太祖没有认识到这点,造成毛夫人之祸。
美国太祖粉比太祖聪明,他们认识到在穿制服的土匪“系统”里的不方便处,于是在美国自由的热爱着太祖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