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月 专案审查的几大特点——引自尹曙生《被二任公安部长下令逮捕的人》

来源: 公鲨 2019-02-23 19:25:4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12 bytes)

”秘密逮捕关押,不受任何法律限制,是那个时代专案审查的第一个特点。
在法制匮乏的年代,一个人往往会突然失踪、蒸发,家属子女不知道,同事和亲戚朋友不知道,自己事先更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1955年4月5日中午饭后,公安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王昭通知王征明,要他和公安部的王锐夫、路群两位处长到上海市帮助调查处理扬帆问题。当晚王、路两位处长乘车来接王征明。可上车后发现车子不是开往北京火车站,而是开到了一个看守所,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王锐夫便向他出示盖上了罗瑞卿大印的逮捕证,宣布逮捕王征明。王征明不知所措,但是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念头:这肯定不是罗部长的意思,一定是下面的人搞错了,下个星期一部党组开会,罗部长知道我被捕了,一定会生气,一定会批评他们,马上释放我。他这样想是完全有根据的。因为罗瑞卿对他很了解,多次听过他汇报解放后上海市反特、肃特情况,在全国侦查工作会议上,听过他的发言,看过他写的材料,并询问是不是他亲自写的,欣赏他年轻有为,并把他调到公安部,打算委以要职,怎么会突然下令逮捕他呢?他想了一夜也没有想明白。可是这样的幻想只维持了一天就破灭了。第二天晚上,执行逮捕令的王昭来了,以审问官的身份对他说:“你的问题很严重,你要彻底交代、揭发,不管是哪个中央委员(暗指饶漱石),(这次)都要清算”,“我们等了你一年(你也不觉悟)”。王征明这才明白,自己被逮捕是真的,罗部长批准也是真的,原因就是上海解放初期执行饶漱石“以特反特”的方针问题,而饶漱石在刚刚结束的七届五中全会上因高、饶反党联盟问题,被开除党籍,接受审查。王征明被逮捕那一天,首都各大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中共七届五中全会消息。选择这样的时机逮捕王征明,意味着他被卷入高层政治斗争的旋涡中去了。

长期关押,不审理,不结案,明知搞错了也不纠正,把人耗着,耗死、耗疯、耗残废,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是那个时期专案审查的第二个特点。
王征明在狱中不断抗争,不断写申诉信,能够活着出狱,就是一个奇迹。1961年5月2日,公安部不得不放他。公安部预审局副局长姚伦对他说:“本想等潘、扬整个案件结案,再处理你的问题,现在一时还结不了案,你却已经沉不住气了。”对一个被无辜关押了6年,差一点被整死的人(出狱时还患有严重肺结核病),还说出这样毫无道理的话,实在让人无语。紧接着,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徐子荣找他谈话说:“潘汉年、扬帆问题很严重。你的问题本想等案件结案一起处理,现在一时还结不了案而提前处理”,“考虑到已经(把你)关押多年,党内不打算再给你处分了。”搞错了,不赶快放人,平反昭雪,赔礼道歉,还以党内不给处分,显示慈悲为怀,真乃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5年后,在文革初期,罗瑞卿以反党篡军罪被关押,徐子荣以叛徒、对毛主席搞窃听等莫须有罪名,无辜被关押,也是长期耗在那里,不审、不判,罗瑞卿被耗成残废,徐子荣被耗死;而王昭在文革初期被打成死不改悔走资派,被诬陷为青海1967年二二三流血事件的黑后台被捕,耗死在青海省监狱(见《省长王昭之死》,《炎黄春秋》2010年第10期),前后对照,令人扼腕叹息。

搞错了,把人放了,不给平反结论;给结论,也要留尾巴,硬说当初抓你没错,现在放你正确,当政者永远是正确的。这是那个时期专案审查的第三个特点。
王征明要求公安部对他被无辜关押做出平反结论。公安部给了他一份《关于王征明错误的决定》,指控他“盲目执行内奸反革命分子潘汉年、扬帆的指示”,是“职务犯罪、失职行为”,给予行政职务和工资级别各降一级(处长降为副处长,工资级别由11级降为12级)的处分。“

其实在新时期有了新的特点:电视认罪,以取代过去的批斗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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