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少奇的罪证,现在看来,真伪都有,有些是逼供信的结果,有些是确凿的事实。
2,认识一位天津大学或南开的老兄,自称看到刘的一些材料原件(敌伪报纸上的为主),他坚称是真实的,他在纽约。
3,8-12届次大会的程序无可挑剔。问题在于,定案前,没有与刘少奇面谈,核实,对质,只是一面之词。更没有刘少奇签证画押,否定,拒绝或承认。--------问题,败笔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