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高一考生,必须平均80分。78年高考,语文因无作文而是缩写文:《速度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40分1分未得,造成语文未及格,总分只有338分,离重点线差2分,而被一所三流本科大学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本家一位同学及好朋友平时语文非常棒,这次语文只考了30几分,结果总分只有298分,离录取线305差几分而落选。该同学79年再考,得了全县第一,被人大录取,后又考上本校法律系研究生。据他说88年以后考研究生的政治参考书就是他帮助他导师编的。参加工作后做到了本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及庭长。但该同学觉得中国官场太黑暗,于10年前,辞职在北京及省城开了两家律师事务所。自研究生毕业以来,主编了30几本法律方面的书(民法)。实在是太会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