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不久,我老婆(还不到30岁)告诉我:她有个干女儿,是朋友的女儿。我马上就跟她说:你没有一官半职,收入靠一个基本新的工作,自己又要生养子女的,也没有黑社会上的身份来罩着别人。最多给二三个几百块钱的红包,凭这点就可以让别人叫你妈? 你也厚颜无耻,那个女孩(或其父母)也没有自尊。之后, 她就改称为“好朋友的女儿”。
我也不是说自己多少正直,“儿皇帝”我也会做, 但不给个官超过县长、钱超过千万,我是不会叫除亲爸外的任何人为爸的。
我也不是说自己多少正直,“儿皇帝”我也会做, 但不给个官超过县长、钱超过千万,我是不会叫除亲爸外的任何人为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