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是中山先生的妻子,不是姨太太。因为中山先生在娶宋庆龄的时候,和原来的妻子离婚了。
宋美龄是中正先生的妻子,不是姨太太。因为中正先生在娶宋美龄的时候,和原来的妻子们都离婚了。
我们中华民族是最文明的。从远古,就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代男人纳妾有明文规范,因地位不同而有所限制,如西晋时法律规定:诸王可以纳妾8名,公侯可以纳妾6名,一、二品官员可以纳妾4名,三、四品官员可以纳妾3名,五、六品官员可以纳妾2名,七、八品官员只能纳妾1名,老百姓不准纳妾。
皇帝虽然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权,后宫美女如云,但妻子,也就是皇后,只能有一位。
那么,多出来的女人算什么?皇帝封“妃”,民间算“妾”。
在性生活的权利上,妾和妻基本上是平等的,甚至妾比妻更能享有,但在家庭地位和财产上,却有天壤之别,连妾生的孩子都比妻生的命贱,家谱写的是“庶子”。
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一夫一妻制被写进了“婚姻法”。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孙中山、蒋介石当年都是这样,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庆龄、宋美龄结婚的。
不过民国时,还真有一个特有的“姨太太”现象。
鉴于此,曾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庐山山道旁边的石凳上,别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许坐”。造成姨太太现象的原因,是民国的司法解释:男人纳妾不算重婚,属“与人通奸”行为,最多是道德问题。
有一位名叫范绍增的民国将军,竟然找了40名大小老婆。当时名声远播的游泳健将、有美人鱼之誉的杨秀琼,便是范绍增的第18房姨太太。
不同的是,民国时的“妾”不叫妾,而变成了男人的“家属”,对外则统一体面地称为“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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