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志明和柴玲的性事

来源: 2018-06-01 09:26: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这个人是很人性化的。孤男寡女干材烈火,活动活动也不可厚非,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没有伤害无辜第三方的的时候。远志明和柴玲当时,都是自由身,所以不存在伤害第三方的问题。

如果只有两方,这性事就只有通奸和强奸两种可能了。我不知道我们的先贤造字的时候,为什么不用一个中性词或褒义词来描述这个男欢女爱的美妙时刻,不是通奸就是强奸,不是强奸就是通奸。

能不能说远志明和柴玲当时干的那事不是奸?

当时的时代背景是这样的,此二人致力于的民运事业遇到了挫折,被中国政府定为暴乱,追随者也有很多牺牲了。这性欲也好情欲也罢,和抽烟一样,高兴的时候想,郁闷的时候更想。二人在这样一个情况下,要说有一方没有那个欲望是不可能的。当然了,人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欲望的,尤其是男人。更有意思的是,比起动物,人的欲望却是任何时候都有的。

动物有个发情期。也就是说,动物只有在发情期才可以交配,出了发情期就不能狗再干那事了。人可以24小时7天地干,所以才有了自律这个人特有的条文。

我听说,远志明和柴玲的那一次见面是双方事先约好的,远大才子到柴大美女的住地去商讨民运大计。当远 Sir 出现时,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柴美人是穿着睡衣迎接老远进屋的。

当然了,穿睡衣办公太可以了,很多伟人是穿着睡衣的时候也办公的。

如果我是老远,我也会不知所措,即使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也会难以判断火候。要是我,也许就离开了,改日再来谈革命工作。老远当时没有离开,爽爽快快地荤了一把。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当时二人谁也没说,时隔几年以后,等到老远风光发达了,女方把那个事情定为了强奸,推到了公众面前。

说句实话,强奸是男人最不应该干的事情。一个有能力的男人,就应该把情事整成通奸。而同时,一个有能力的女人,也不应该把情事整成强奸,最多也是强奸未遂。都是老中医了,谁不知道那是一个技术活,何必老这套偏方呢。

谨以此文纪念那个不该忘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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