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两次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但都落空
俄国十月革命后,1919年7月25日,列宁的苏俄政府发表了《第一次对华宣言》。宣言中提出废除的中俄条约仅指19世纪末至十月革命前夕沙皇政府单独与中国政府订立的《中俄密约》(1896年)、《辛丑条约》(1901年)和俄日签订的侵华条约,并不包括19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订立的不平等的中俄条约。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又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明确宣布“以前俄国历届政府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这一次对待中俄历史遗留问题的立场似乎较第一次宣言进了一步,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以后的中苏磋商和谈判中,苏方代表始终坚持维持旧的不平等的中俄界约的立场,只是在“不坚持江左64屯归俄国保有”上表现出唯一的一次让步。1923年,苏联政府表示要以“完全承认中国在其领土上的主权”为重新签订条约的基础,但这里的“领土”指的只是中东铁路沿线地区及中国政府向旧俄政府提供的租界。面对中方代表提出的“取消中国与旧俄帝政时代各约”的要求,苏方代表表示赞成,但其中有关中俄界务的应予除外。
在1924年3月的中苏谈判中,北洋政府要求废弃旧约,苏方拒绝。苏方代表认为,旧约对于两国疆界极有关系,若即废止,则疆界无所依据。只是同意在新约未订以前,旧约中有违反1919年、1920年两次宣言精神及有损中国主权的概不实行。致使中方代表在给北洋政府的报告中指出:关于废弃中俄旧约问题,苏方代表“态度甚为强硬,甚至于决裂而不肯让步”。这实际上表明,苏俄第二次对华宣言中废除一切中俄旧约的声明并未超过第一次对华宣言所提出的条约范围,中俄界约未纳入废止之列。1924年5月31日,中苏正式签订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其废止旧约与划定疆界两项均同于草案。此后至1926年,中苏双方举行会谈,商议重新划界,订立新约。谈判无果而终。这样,两国疆界未能重新划定,两国平等新约未能签订,中苏边界问题成为悬案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