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路同志
我是1964年8月,以“政治特种兵”的条件参军,被分配到中央警卫团当战士的。先在北戴河值勤,后于1966年6月调到中南海,具体负责毛主席住区的警卫。1968年2月8日,又调到毛主席办公室,做内勤工作(公务员),直至1973年8月,才离开了毛主席办公室。
毛主席和家人出进家门时,都要经过我们的值班室。所以,我经常见到李讷。她的性格比较内向,见到我们这些警卫人员不大爱说话,一低头走了过去。而我们遵照首长的要求,不能主动上前与毛主席和他的家人打招呼,以免干扰他们。
后来,毛主席批评了李讷,说她不接近群众就不了解群众,应当与群众、与士兵多接近一些。从此,她见了我们就主动和我们打招呼,有时甚至谈上几句。
毛主席是很喜欢小女儿李讷的,但越是喜欢,越是严格要求。李讷回家时,他不让她与自己一起吃饭。而是叫她到警卫局食堂打饭吃。李讷下班后,与我们一样,在食堂里排队打饭。
有时她知道自己不能按时下班,我就按照她的安排,提前给她打好饭,她下班后再到我们值班室拿饭。她多数吃米饭、西红柿炒鸡蛋和红烧茄子等普通饭菜。
当时她在解放军报社工作,骑一辆“飞鸽牌”自行车上下班或外出,从来未见车接送她。在工作上和生活上,我们根本看不出她与我们有什么不同,她自己也未表现出一点“金枝玉叶”的样子。
1968年,毛主席发出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李讷当时正患神经衰弱病,而且比较严重。但毛主席毅然将她安排到江西省瑞金县沙洲坝大队上坝生产队劳动锻炼,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1971年9月初,仍在江西劳动的李讷,写信向毛主席汇报了自己的婚姻设想。毛主席已知她的男友政治上可靠,是共产党员、是中央办公厅江西“五七”干校的工作人员。她准备近期与男友结婚,就此请毛主席定夺。
9月下旬的一天,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汪东兴,派人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十分喜悦而郑重地说:“小路同志,现在给你一项特殊使命。你是毛主席办公室工作人员,就是毛主席的家里人。毛主席同意你当李讷的‘娘家人’,去江西中办‘五七’干校,出席李讷的结婚典礼。”说完,将大信封装的、用毛笔写的一封信交给我,上写:“李讷收”。
从那字体上,我一下子就判断出这是毛主席的亲笔信。汪东兴主任又指指椅子上的一个大白包袱说:“这是主席给李讷陪送的结婚礼物,你千万要拿好,亲手交给李讷同志。”
我扭头一看,是一个很整齐的长方形白包袱,外边还用草绿色军用背带捆着,看样子这“嫁妆”一定很沉重、很高贵。我想:主席的女儿出嫁,总得陪些高档的礼物嘛,这也是人之常情。
当我从江西南昌下火车,赶到中办“五七”干校时,李讷早已接到通知,从瑞金的沙洲坝大队赶到这儿了。李讷向我致谢,欢迎我的到来。然后拆开信,全神贯注地读着毛主席给她的信,脸上绽出笑容。
接着,她又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大包袱。此时,我也以好奇的目光,盯着那个大包袱。毛主席为女儿陪送的“嫁妆”。真是一般人万万想不到、做不出的。那是一套39卷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李讷的婚礼是在“五七”干校他们新房院子里举行的。出席婚礼仪式的连我只有十几个人。迎面墙上挂着毛主席的画像。婚礼由干校校长曹全福主持。他简单致词和放鞭炮以后,让新郎新娘向毛主席像三鞠躬,婚礼仪式就结束了。
我一直坐在“娘家人”的位子上,仪式结束后,陪同李讷一起进入了洞房。
结婚仪式简朴简单,是对旧式结婚仪式的大改革、大创新。而新郎新娘的洞房,就更朴实了。两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里间是一张由两张单人床对起来的双人床。床上铺着薄薄的床垫和棉布床单;外间放着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等家具。整个新房里连个“喜”字也未贴。晚上的喜宴就是在这新房外间举行的。炒了八个菜,喝了几瓶红葡萄酒。
李讷婚后的第三天,我就陪同新郎、新娘搭上了去北京的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