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造反”只“有理”了5个月
毛泽东“造反有理”的指示。出于1939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庆祝斯大林六十寿辰大会上的讲话》。1939年,当时是国民党掌权。 毛泽东提出“造反有理”,显然是指要造国民党政府的反、夺国民党的权。
1966年8月1日,为了发动“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在给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的信中, 重提三十年前“造反有理”的口号。红卫兵有了尚方宝剑,“造反”红旗漫卷西风。
然而,好景不长。 毛泽东1967年1月30日, 在谭震林的报告上,给林彪、周恩来发出指示:
“林彪、恩来同志:
此件值得一阅。党、政、军、民、学、工厂、农村、商业内部,都混入了少数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变质分子。此次运动中这些人大部都自己跳了出来,是大好事。应由革命群众认真查明,彻底批倒,然后分别轻重,酌情处理。请你们注意这个问题。谭震林的意见是正确的。此件请周印发较多的同志看,引起警惕。”
林彪发布的《军委八条》紧跟其上,更明确命令到:“……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
毛泽东的批示和林彪的《军委八条》, 不再提“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正式收回“造反有理”的口号。
1968年7月28日,毛泽东召见北京造反派“五大领袖”,正式否定他们。
在接下来的“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造反派红卫兵遭到逮捕、判刑, “平反”,一直到文革结束。其中一部分人在清查“三种人”运动中,还被最后定案、判刑,再也不能平反了。他们当中,有人确有具体的罪行,有的罪行确实严重。
在当今中国,造共产党的反;如同当年造蒋介石的反一样,都是“有罪”的。王炳璋就是典型人物,要是老蒋,一定会把他杀了。
造反派,人还在,心不死。可惜,也只能口上告了消乏,在梦里过过“造反瘾”。要是真想造反,可以到韶关监狱去找王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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