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瓒轶事:长沙扫黄怒斩老鸨zt

来源: 2017-11-12 16:25:3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921年11月18日,长沙《大公报》一条《警务处斩决刘麻子》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刘麻子”是长沙著名的妓院老板刘李氏的绰号。其人年约40岁,因脸上有麻点,故人称刘麻子。刘麻子在长沙妓院业界名气大,主要是因为她专门向达官贵人提供服务,做的是高端生意。长沙警察厅数年前曾拘押过她,但由于官场有人帮她疏通关系,最后罚点款了事,刘麻子也就愈发张狂,为所欲为。刘麻子经常口无遮掩,公然说某某人曾上过我的门,某某人曾来我这儿过夜,对我非常优待。我委托他们办事,无不尽力成全。还说,这些达官贵人之所以待我优厚,是因为我也对他们有特殊的酬报。
刘麻子老公亡故多年,后与一个叫蒋拐子的人姘居,租住在长沙福源巷20号。民国初期,娼妓是一种合法职业。刘麻子的妓院常住妓女只有三人,持有三等执照,表面上是合法经营。但是,刘麻子私下里还蓄养了许多暗娼,这就涉嫌违法了。不少良家子女,经不住刘麻子的引诱,也操起了皮肉生意。数年间,刘麻子积蓄了大量钱财。
1921年,素以治军严格著称的湘军第4混成旅旅长张辉瓒,出任湖南警务处长。张辉瓒上任后,发现警界许多人经常出入妓院,甚至充当妓院非法活动的保护伞,决心杀一儆百,以正警纪。大名鼎鼎的刘麻子于是成了张辉瓒重点关注的对象。正好此时有人举报刘麻子勾引良家妇女卖淫。又听闻刘麻子蓄养一名13岁的雏妓,强令接客,惨无人道。张辉瓒决定拿刘麻子开刀。张辉瓒的想法也得到了时任湖南省长、湘军总司令赵恒惕的支持。
张辉瓒
《大公报》的报道中,对捉拿刘麻子的过程描述得绘声绘色。1921年11月16日晚,张辉瓒派密探乔装成嫖客,带领一名助手,前往刘麻子家打探消息。到了妓院后,密探假装与其嫖客打牌,借机观察刘麻子的动向。确认刘麻子在家后,密探让助手以外出买烟为名,向张辉瓒通风报信。张辉瓒立即派警队前往抓人,一举擒获。经连夜审讯,刘麻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按照民国时期的法律,刘麻子应该罪不至死。所以,刘麻子被抓时并不紧张,以为跟上次被抓一样,出点钱就可以摆平。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上午8时,刘麻子竟被押赴浏阳门外的刑场砍了头。报道说,行刑的侩子手以前从未杀过女犯,可能有点紧张,砍了三刀才将刘麻子的头砍断。那种场面想想都很血腥。
张辉瓒如此迅速斩杀刘麻子,目的显然是不让她的保护伞有捞人的机会。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准确的。刘麻子被斩后,各处为她说情的信函、电话纷至沓来。然而人已被斩,想救她的人也无力回天。
刘麻子死后,警方将其陈尸于长沙城外的识字岭,任人观看。一位王姓嫖客大约心怀怜悯,遂出资百余元,买了一副棺木,准备将其安葬。警察发现后,却将其带往警署调查。王姓嫖客替犯人收尸,应该不算违法。警察将其带走调查,似乎没有道理。倒是如此有情有义的嫖客,比较少见。
 
《大公报》的报道中还照录了警方的《为宣布罪状事》,也就是布告:“查刘李氏绰号刘麻子,专以媒介秘密卖淫为业。其前后勾引良家妇女殆已盈千累万。无知妇女一经失足,即如鱼之吞钓,终身不能自拔。徒以分关门第,难为告发之人。事涉闺帏,又难得确实之据,以致置身法外,流毒民间,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本爰厅长职司缮俗,责在锄奸,欲为被污之妇女解已结之孽缘,为忍辱之家庭洗难言之隐痛。除已呈准省长、总司令外,密饬干警将犯妇拘拿到案,验明正身,立予处决。该犯妇设陷投机,其罪浮于蛇蛊,裂名毁节,造孽甚于人妖。为地方计,即死之已恨其迟;为风俗计,则杀之尤嫌其薄。用是敢将重典,划此淫魔。惟其有忍人之心,乃出以不得已之举。论心论事,各有然疑;知我罪我,凭之月旦。特此布告,俾众周知。”
这份布告写得颇有文采,但缺陷也很明显。依照民国初期的审判制度,刘麻子一案的判决似有滥杀之嫌。首先,一次审讯后即匆匆执行死刑,过于草率。即使是古代,死刑犯也须经过复核程序才能执行。何况民国初期已经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审判制度和辩护制度。其次,民国初期的审判制度中已经明确了“罪刑法定”原则,但刘麻子一案的布告中,竟然没有申明处其死刑的法律依据。此外,警署掌握生杀大权,也不符合民国提倡的法治精神。虽然判决经过了省长批准,但与民国所标榜的“司法独立”原则相距甚远。
1921年正值南北军阀混战,湖南由军阀赵恒惕执政。军阀各自为政,不按民国法律办事,说起来也不足为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