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便门10号
张治中,是国民党原陆军二级上将。1949年4月,张治中率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团赴北京与中共谈判,当和平协定被国民党拒绝后,留在北京。不久,张治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促成了新疆和平起义,为表彰其功绩,1954年国庆节时,毛泽东主席授予他一级解放勋章。
1969年张治中去世,再10年,他的夫人也去世了。政府收回了原来居住的公寓,又分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四居室给其子孙。这套四居室便是西便门10号房。
2001年4月4日,张家正式取得了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屋的产权,房产证上只写了张治中将军的儿子张一纯一人的名字。
张一纯的长子张皓霆成家后,便搬出了西便门10号房。2005年,张一纯也离开他的老伴,搬离这个家。此后,房子便一直由张一纯的小儿子张小惠和其母亲居住。
2007年9月12日,张一纯的老伴去世。
张一纯此时已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并一直居住在女方家里。
2012年4月,出走近7年的父亲张一纯突然一纸诉状将张皓霆与其弟弟张小惠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西便门10号房房产。
2012年5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一纯及其两个儿子对这处房产存在共有关系,张一纯应该占有该房屋的三分之二,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
10月,张一纯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并要求取得拍卖款的三分之二。
张皓霆一直认为,位于西便门10号的这套诉争房子,笼罩着爷爷张治中的光辉。张皓霆兄弟表示,无论如何,二人都不会选择放弃房子,但如果真要补差额给父亲,他们也根本拿不出钱。
“父亲在我们面前和他现在的老伴面前表现得完全是两个样子,我们也不知争夺房产是否是父亲本人的意图。但房子是爷爷给我留下的唯一念想,我们不希望祸及祖辈。”张皓霆说,房子坚决不能分割或拍卖,他希望能将房子传承下去。
张皓霆说,如果西便门10号房最终被拍卖,他将到祖父坟前去哭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