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没有必要都杀,每人砍掉右手食指,漆盖上再打一枪,既无法开枪

来源: 2007-03-29 17:06:3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又跑不动路,就已经完全失去作战能力不再构成威胁了,放回家下田干点农活还可以。何必一定要把事情做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