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至1944年,接受租借法援助的国家包括英联邦国家(占约60%,调整后约占58%),其中的英国(占约45%,调整后约占40%),苏联 22%(调整后包括英联邦国家转交的约占总比例的32%),自由法国,中国等,共38个国家,总值达5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