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
- 苏俄终止与德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和土耳其的战争状态;
- 苏俄军队全面复员,海军军舰驶回海港并解除武装;
- 苏俄承認芬蘭、烏克蘭、白俄罗斯之獨立,并有义务同乌克兰人民共和国立即缔结和约;
- 苏俄將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库尔兰(今拉脱维亚西部)、俄属波兰等地割與德意志帝國與奧匈帝國,上述各地今後之政治狀態,僅德奧二國有權決定;
- 苏俄将沙皇俄国于1877-1878年俄土战争中占领的阿達罕(Ardakhan)、卡爾斯(Kars)、巴統(Batumi)等地区归还给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 苏俄拆除阿兰群岛上所有防禦工事,其未來地位由德奧瑞芬四國共同決定。
- 此外,在8月27日時於柏林所簽訂之補充條款中尚規定苏俄需給付德國60億馬克賠款,分五期償還,但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191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