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说这是一种互助的
炮友关系, 那我完全就能理解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 七晴六欲谁都有。 这样的互助炮友的关系既能节省金钱避免性传染病又能互相满足互相帮助; 还能体现平等的关系。那住在一个房子下, 每个都负担生活费用, 每个人都需要交房租, 这完全是能理解的。 我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要是硬是把这种关系往婚姻上扯, 那就有点可笑了。婚姻就是这样的啊? 50%-50%金钱关系? 子女在家里住跟住旅馆一样要交钱?
如果有一天, 一方失业了或失去了负担50%的生活费的能力, 怎么办? 大家吃个散伙饭然后各走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