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文化大革命”看成“权力斗争”,是十分肤浅的观点
“文革”前,毛泽东退居二线,部分大权“旁落”,是客观事实。但是,当时“毛泽东同志的威望也达到高峰”(《决议》)。以毛泽东当时的声望和在党内的威信,对军队的绝对掌控,用组织手段解决问题, 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事实也是如此。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扩大),简称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扩大),于1966年8月1日─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141人。列席会议的有省、市、自治区党委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文革小组全体成员和首都高等学校的“革命师生”代表47人。
新的中央常委的排名秩序是: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林彪名列第二位,实际上成为毛泽东的副手和接班人。全会没有重新选举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但以后只有林彪被称为副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原来的副主席职务不再提及,实际上是取消了。
新的政治局常委的产生,意味着毛泽东重返党的领导第一线。而刘少奇则从第二位,成为排名第八位的常委。会议还撤销“彭、罗、陆、杨”的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职务,选举陶铸为书记处常务书记,叶剑英为书记处书记;谢富治、刘宁一为书记处候补书记。
会后,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很大部分权力,逐渐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所掌握。
如果“文化大革命”是“权力斗争”,1966年8月就可以结束了。
“文化大革命”,有其直接原因和社会历史原因。任何个人在“文革”中的经历,只是个“故事”。真也罷,假也罷,都只是“布朗”运动中的一个分子。个别分子无规则行走,就是随机游走。个别分子的运动轨迹,无法说清“文革。认真阅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会知道,将“文化大革命”看成“权力斗争”,是十分肤浅的观点。
习近平惩贪反腐的成就,说明认真思考“文革”的“社会历史原因”,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习近平惩贪反腐的手段高明,说明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错误的。不需要也不能在中国再次发动“文革”,不需要也不能造成“给全国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必须把“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论点, 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寻找一条适合中国长治久安的发展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是代价不菲的“探索”。1989年的“风波”,得不到工人和农民得响应;一方面由于邓小平发展了经济,另一方面就是中国人民接受了“文革”的教训,不愿意承受“内乱“带来的严重灾难。1989年的历史事件,习近平惩贪反腐的手段, 反映了人民和执政党都接受了“文化大革命”代价不菲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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