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最后诉讼的日期是由原告决定的,当然也不能无限期延长,好像在两年之内就可以。在这期间,原告可以提出各种要求,比如要你提供一些证据,个人信息,双方律师再进行证据的辩论等等,这就由不得你控制了。只要原告是在两年之内,他就合情合法这么作。当然,如果这么耗下去,双方都会耗进取大笔律师费。当然你是大款的话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