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关于这篇文章随便说几句。

来源: 2010-10-01 07:20: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那个一晃而过的过往,倒不是“欲说不能”,而是不想跑题。那已经是个每月都要打一个电话的老朋友了,两家人都一起吃过饭。比较这两件事,是因为这是我对北京女孩感兴趣的一个原因。

我把这篇写得极尽详细与琐碎,是为了写人物,务必要让人物的性格立得起来。所有事件都是真的,而塑造出来的性格可能早就与那个人无关了,这我不在乎,我在写小说式游记,连我自己都是其中的一个角色(我想过用第三人称)。

更难的一点就是我想探讨“中年人的情感世界”,这肯定受到了制肘,如果这真的只写给自己,会写得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