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layoff != fired, not sure your circumstance, see 哪些事件构成歧视案

来源: 2009-09-05 22:53:4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你的回复!
我已经工作了5年,今年刚换了工作,新的系主任也是今年3月到岗,故事比较复杂,就先忽略,从上周我写信给人事部门谈起,我写信说明和不能跟系主任继续工作的理由(句句属实),要求转系或给我9个月的时间我找到工作自动离职。而后人事部门上交后系主任可能被叫去了解情况,他回来后就给两个vp写信,说我工作没有能力他们系不愿继续要我,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来考察我,如果1月后我不能符合他所说的“胜任”,他要求vp,他及我面谈讨论我的去留。

我看到后非常气愤,对他的话进行了有力的抨击:我回复中列出在过去的9个月中我所作工作的详单,同时提及我保存他多次赞扬我工作能力的信和他在全系大会中多次赞扬我的工作能力,信中同时把他臭骂一顿,我把信同时发给了两个vp及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时要求秘书马上安排vp及他和我面谈。而后一小时他写信要我第二天(上周5)见他,我周5就没去上班。

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工作权益的保障机构可以去咨询了解一下我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