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Help 最近做了件伤人品的事情, 内心很内疚, 想问问是否有法律责任。
最近做了件伤人品的事情, 内心很内疚, 想问问是否有法律责任。
今年2月我面试了了两个大学A, B的职位,在等B很久都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 6月底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 我签了A staff position, 主要是服务其他独立PI, 几乎没有自己做研究的时间和经费。 然后7月B给了offer.
虽然B的学校比A差,但B的职位是独立PI, 工作内容是我研究课题的继续。也尽管money wise, 肯定是A好。 但由于自己是土博士, 担心如果放过这次当faculty的机会,以后可能永远没有机会。 所以7月底和A说,要withdraw以及非常真挚的道歉. A的系主任非常生气, 威胁要告我。
我知道我做了件伤人品的事情, 我自己也在内疚忐忑郁闷煎熬中。
我现在想问的是,A学校可能会从什么角度来告我?目前的背景情况是, 我和A校只签了offer letter, 没有提交H1B transfer to USCIS. offer letter有工作期限(2年),工作任务, 工资等,但没有提到如果毁约有什么惩罚。
常来潜水,一直没有发言!非常感谢大伙以及老猫的帮助!